H-1B工作签证系列谈(1)

活动讯息 | Events n News   March 26, 2009 at 12:00 amDCSSA2009

一年一度的四月一号H-1B申请抢占名额大战即将拉开帷幕。从2003年10月1日起,每年的H-1B工作签证名额从195,000锐减到65,000个,其中6,800个名额是根据双边自由贸易协定专门提供给来自新加坡和智利的外国雇员的。移民局每年为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增加了20,000个名额, 但还是不够用, 情况一年比一年严峻。

去年美国移民局在规定的期限内,收到来自具有美国硕士学位的申请人和取得过学士学位的申请人的案子共163,000件,无奈僧多粥少,今年移民局采取了两轮抽签的方式来决定这近八万个名额花落谁家。第一轮先对所有硕士生申请人随机抽签,第二轮是把第一轮中没有抽上的硕士生和学士学位人员加在一起进行抽签。很明显,相当一部分在美的申请人面临着非常尴尬的境地。虽然移民局出台了延长Optical Training Period (OPT) 时间的对策,但这也是针对某些专业的,并不是所有在OPT阶段的人员可以要求延长的,而且这个新举措也不适用第一次申请OPT的毕业生。

以下通过一个系列介绍和大家谈一下有关H1B工作签证的基本情况和应对策略,希望能帮助同学们在毕业之际知道如何从容面对和处理有关H-1申请的一系列问题。

H-1B 工作签证的性质

美国的H1B工作签证属于非移民签证,但是移民法中允许H1B持有人可具有非移民和移民的双重意愿。也就是说,持H1B工作签证的人士仍可在日后提出移民的申请。这是H1B和其他非移民签证的一个重要的不同。H1B申请只能由美国雇主提出,被申请人个人不能自行提出申请。H1B签证允许美国雇主可合法地雇佣外籍专业人士三年,并可再延期三年,总共在美工作时间可长达六年。之后,H1B外籍人士必须离境一年以上才能获得第二个长达六年的H1B工作期限;或者通过递交绿卡申请来获得一年或三年的H-1B延期。

H1B 工作签证要求被雇佣者是学有专长并从事专业领域工作的。 H1B 专业人士必须具有学士以上的学位或在没有学士学位的情况下,要证明其在专业领域的工作经验加上现有的学历和学士学位是相对等的。所谓的专业领域是指会计、建筑、文艺、商业、教育、工程、电脑科学、法律、数学、医药保健、物理学、社会科学、神学领域等等。

美国机构可以为境内的外籍专业人士申请H1B工作签证在美合法工作,美国公司也可以直接从国外招募相关的专业人士以H1B的工作签证来美工作。 包括一些在美国已有投资并成立了分支机构的外国公司,为进一步拓展在美国的业务,也可以从美国境外直接挑选招收其领域内的专业人士来美国工作。

不受H-1B名额限制的情况

尽管H-1B名额很紧张,但是要清楚有些工作是不占配额的,雇主可以为外籍人员随时申请H-1B工作。这类雇主包括高等教育机构,非营利性研究组织,与高等教育机构有从属或关联的机构,或是政府研究机构。此外,H-1B的新公司转换和延期是不受名额限制的。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如果申请人以前成功申请过H-1B,并且是占名额的,若其后转为了其他合法身份,只要雇主愿意支持H-1B的申请,这样的H-1B 也不受名额限制。

哪些人员要在今年四月一日争取申请H-1B签证

1. 即将毕业离校的莘莘学子们,若已找到工作,就要经历第一次申请H-1B 工作签证了;

2. 现持有H-1B的外籍雇员面临换工作,需要做H-1B转换,但是当时申请H-1B签证时因为符合豁免条件而并没有使用H-1B名额,然而现在即将要转入的工作单位又并非是高等教育机构、大学附属非营利性机构、非营利性研究机构或政府研究机构等符合豁免条件的组织,那么现在这个H1B的申请就要受名额限制了。

3. 已持有H-1B签证,现正在做一份全职或半职的工作,计划马上同时再做一份
H-1B专业工作,但是现在正在做的这个工作在申请时是享受了豁免的优惠,没有
受H1B名额限制的。

H-1B工资标准

现在的新规定要求H-1B工作人员的工资水平不能低于标准工资(prevailing wage),法律不允许雇主象以前那样可支付标准工资的95%。所以如果收入不够高,达不到劳工部规定的标准,是申办H-1B的一个难点。若碰到这样的情形,就得和雇主一起商量出解决办法,诸如可以把全职工作改成半职工作,或者可以根据工作职责的具体情况看看是否能把申请人的职务头衔做个调整,或者可以让公司将其分配到其他薪水水平相对较低的工作地点工作来满足薪水标准等等。

小公司办H-1B

美国移民局对小公司递交的H-1B申请审查得比较严,尤其是对雇用很多H-1B的小 公司,这时就要看承办律师的经验和本领了。小公司在申请H1B时要更为谨慎。雇主要证明以其现有的财务状况再雇佣一个H1B专业人员是没有问题的,这需要通过财务报表和公司报税表等来证明。如果公司没有材料来体现其毛收入(Gross Income)和净收入(Net Income),或公司还没有收入或盈利,就必须要用其他材料,如合同(Contract),项目资金来源,或其他投资情况来反映公司的经营情况。总而言之,在雇主的配合下有策略地准备充分的材料是解决难题的关键。(下期待续)

以上仅是律师的一般法律知识介绍,并非对个案的法律意见。您若有具体法律问题,请联系余晓晖国际律师事务所。网站:www.yulegal.com 电话:1-888-838-8835。

(以上内容和观点仅供参考,并非代表dukechina.org网站的意见)

Related Posts

  • No Related Post

Leave a Comment

Required

Required, hidden

Trackback this post  |  Subscribe to the comments via RSS Feed


visitors:4891948   2012-02-07

Categories

DCSSA Sponsors

Link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