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克大学法学院在中国20年”系列之三:“杜克法学院改变了我的一生”―赵久苏

校园采风 | Duke Navigation   November 15, 2008 at 12:00 amDCSSA2009

人物素描赵久苏,毕业于复旦大学法学院。获学士学位(82年),硕士学位(85年)。88年毕业于杜克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博士(J.D.)。现任美国众达(Jones Day)律师事务所上海代表处主管合伙人(Managing Director and Partner)。

久苏自述:(原载“杜克法学院在中国20年”专辑。英文原文,编译:陈丽星)

我们这一代是在文化大革命时期成长起来的。在1966年(那年我12岁)到1978年之间,我只接受了一年的教育,我能上大学靠的是自学。

在那个时候,中国学生想要成为法学博士是不可能的。不过在我31岁的时候情况发生了变化,于是我在1985年来到了杜克――这是我第一次出国,也是我第一次乘飞机。当我来到美国时,感受到了巨大的文化震撼!

我发现所有课本的每一页上都有上百个新的词汇和短语;而每堂课至少有20到25页的阅读任务;每学期都有四五门课。所以我必须以非常快的速度学习新词和短语!很多词语并没有相应的汉语解释,因为两国的社会、文化、经济、历史系统有着巨大的差异。

我仍清楚的记得我的第一堂课《民事侵权行为》,是Robertson教授教的。他是一个退休的海军官员,有着浓重的南方口音。第一个星期我觉得我听懂了60%,第二个星期70%,第三个星期80%,到第4个星期时,我发现我什么也听不懂了。我跑去问Robertson教授:“到底出了什么问题?”他竟然回答我说:“祝贺你,Winston。”我问他:“为什么?”Robertson教授解释道:”你以前所做的只是把词简单的放在一起然后计算你听懂了多少,你以为你懂了其实你没有。现在你已经意识到你要越过字面去理解,这样你才能真正懂。”

这给了我一些信心。

由于这些种种的障碍,我要取得一个法学的学位成为了一个异常艰巨的任务。正因为如此,我为能走到今天这一步感到非常的骄傲。我在Duke受的教育从根本上改变了我的人生观,尤其是一些概念如”被证明有罪之前无罪(疑罪从无)”等。这对我做事的方式有深远的影响。如何做审判如何成为一个理性思考的人,而不是简单的看事情表面。在Duke受的教育给我了最高的专业水准–和客户打交道的方式以及完成我各方面工作的方式。

在杜克教堂毕业典礼的过程中,我感到背上一阵麻刺感–自己是专业律师了!我至今仍能清晰的记得当时的那一刻。

除了我的日常专业事务和管理工作之外,我还在不同的中国法学院任教,我用苏格拉底问答法的方式,并采用中国的真实案件,通过这样的方法来传授我的知识和经验给这些大有前途的未来律师们。我在Duke受的教育不仅有益于我个人的职业发展,现在又通过我的教学帮助了众多的中国学生,我希望还能影响到中国即将到来的法律改革。(完)

赵久苏职业经历简介:在国际公司和商务方面的执业经验逾十二年之久,其中尤以对华业务见长。自1988年至1991年,赵久苏在纽约工作,其业务主要集中于美国公司、房地产、合并与收购以及证券等领域。1991年,赵久苏调往香港工作,并于1996年迁往上海,主要从事公司的商业交易。赵久苏不但在代理外国公司直接对华投资项目和贸易活动的法律事务方面经验丰富,而且对跨国公司客户的法律事务代理也经验甚为广博。此类投资项目和贸易活动涉及的范围广泛,其中包括对华投资、合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外资企业的重组、雇佣、技术许可/转让、商标许可,合并与收购、控股公司,代表处及其它商务交易等。有一例子可予以左证:赵久苏作为负责合伙人代理了欧洲一家大客户的法律业务,内容有关该公司若干对华投资企业的合并,随后转为一家新的股份有限公司。该业务是中国迄今为止外资企业最大的合并案之一。赵久苏的业务还涉足公司融资,其中包括在上海发行B股的文件起草及注册。

赵久苏对中国的法律与法规事务著述颇丰,常见诸各种法律刊物和杂志上,其中包括《中国法律与实践》(China Law & Practice)、《国际公司和商务评论》(International Company and Commercial Review)、《亚洲法律与实践》(Asia Law & Practice)、《对华直接投资》(China Direct Investor)等。赵久苏还常对有关中国的各种议题发表演说。他同时还是美国律师协会、纽约州律师协会以及新泽西州律师协会的会员。赵久苏的母语为普通话及上海话,但英语口语流利,文笔颇为娴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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